浙江省赵先生诉桐乡市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拆除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8月18日14:15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16号法
时间:2021年8月18日14:15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16号法庭
原告:赵先生
被告:桐乡市人民政府凤鸣街道办事处
办案事由:责令限期拆除
办案律师:张翔宇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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