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先生诉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一案网络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8月09日09:00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委托人
时间:2021年8月09日09:00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一法庭
委托人:高先生
被告: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强制(网络)
办案律师:况敏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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