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赵女士和律师在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办案公告时间:2020年7月21日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被告:石狮市
时间:2020年7月21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被告: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委托人:赵女士
办案事由:立案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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