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赵先生诉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6月21日10:00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委托人
时间:2021年6月21日10:00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
委托人:赵先生
被告: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案事由:责令限期拆除
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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