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焦先生诉高密市柴沟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5月27日09:00地点:诸城市人民法院十三审判庭委托人:焦先生被告:高
时间:2021年5月27日09:00
地点:诸城市人民法院十三审判庭
委托人:焦先生
被告:高密市柴沟镇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吴海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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