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吴先生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人:吴先生被告
时间:2021年5月24日09:00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吴先生
被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行政复议纠纷
办案律师:赵雪玲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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