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王先生诉武汉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5月18日09:00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人:王先生被告
时间:2021年5月18日09:00
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王先生
被告:武汉市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不履行法定职责
办案律师:脱艳丽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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