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王先生诉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安置补偿不履职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1年5月18日08:40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4号楼3层27法庭委托人:王
时间:2021年5月18日08:40
地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4号楼3层27法庭
委托人:王先生
被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
办案事由:安置补偿不履职
办案律师:李鹏霞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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