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何女士诉绵阳市自然资源局查处不作为一案开庭公告时间:2020年5月7日9:30地点: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委托人:何女
时间:2020年5月7日9:30
地点:四川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
委托人:何女士
被告:绵阳市自然资源局
办案事由:查处不作为
办案律师:刘超律师(王有银主任团队律师)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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