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补偿款发票,企业收到搬迁补偿费时是否要开具发票,发票管理规定及税务处理: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不得滥用。未发生经营业务不得开具发票。赔款不属于发票范围,应开具收款收据作为财务凭证。赔款不征收增值税,但应计
发票管理规定及税务处理: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的收付款凭证,不得滥用。未发生经营业务不得开具发票。赔款不属于发票范围,应开具收款收据作为财务凭证。赔款不征收增值税,但应计入“其他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法律分析
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另外《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由于企业收到的赔款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范围,不能开具发票。在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违约金收款收据之前,企业应当以经济合同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开具收款收据作为财务凭证。税务处理方面,贵公司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赔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但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收到的赔款,应当作为“其他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拓展延伸
企业搬迁补偿费如何进行发票开具?
企业搬迁补偿费的发票开具流程相对简单。首先,企业应确保搬迁补偿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在收到搬迁补偿费后,企业需要核对金额和相关信息,并与支付方确认一致。然后,根据税务要求,企业可以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填写准确的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并将发票交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和归档。最后,企业应及时将发票交付给支付方,以便其进行报销或其他相关事务。务必遵守税法规定,并保留好相关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审查。
结语
发票的开具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根据相关法规,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必须开具的收付款凭证。同时,发票的使用范围不得自行扩大。对于未发生经营业务的情况,是不允许开具发票的。对于企业收到的赔款,不属于发票范围,所以不能开具发票。在此之前,企业应根据经济合同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开具收款收据作为财务凭证。在税务处理方面,赔款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征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搬迁补偿费的发票开具流程相对简单,但企业仍需确保搬迁补偿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按照税务要求开具相应的发票,并妥善管理和归档相关凭证和记录。请企业务必遵守税法规定,以确保合规经营。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主观:一、企业拆迁获得的补偿款需要缴税吗 不需要缴税,不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征税范围之内。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 土地使用权 (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 纳税 所得额。 2、 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属于列举征收,而“搬迁补偿协议”不在列举范围内,此搬迁补偿收入也可以暂不缴纳印花税。 3、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条例》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二、当遇到拆迁纠纷时,企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了解清自己应获取的补偿,一般来讲,企业 拆迁补偿 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企业本身拆迁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讲是拆迁过程中企业的实际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过程中的费用和搬迁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修复费用以及运输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其次,在充分了解自家企业情况之后,及时咨询律师。 专业拆迁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在应对拆迁问题时,能尽量为企业主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 比如上诉情况,某些地方以将企业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形式进行拆迁,对企业少补偿甚至不补偿,有的企业主束手无策,毫无办法,但在专业律师看来,即便认定为 违章 建筑,根据我国《 行政强制 法》第44条的规定,也必须等到复议的起诉诉讼结束之后才能进行 强制执行 。 企业拆迁获得的补偿款需要缴税吗?像企业拆迁款、个人拆迁款其实都不在征税范围里,税务局对于拆迁款是有免税政策支撑。要是对于企业拆迁获得补偿的方式或拆迁补偿过程产生纠纷,不知道怎么解决建议您来 找律师 好好解答下。
法律分析:1、被拆迁房屋本身的补偿费用,应当由房屋评估人员进行专业估价,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2、搬迁费用,房屋内需要搬移的物品所需要的费用,一般以市场价给负。
3、临时安置费用,按照被拆迁家庭成员的人数计算临时安置费,如果是产权调换,就不需要给负临时安置费用。
4、被拆迁商户的停产停业的补偿,因拆迁导致商户停产停业的,需要给负商户一定的停业停产的补偿金。
5、奖励性补偿金,这项补偿是为了奖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以推动拆迁的顺利进行,这项补偿各地有所不同。
一、盐城拆迁赔付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二、重庆拆迁补偿标准
1.补偿金额
一般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子的面积、位置以及附着物等进行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补偿标准因房屋的结构有所差异,楼房(两层以上)拆迁补偿费是以3300元一平方米;预制砖砼结构2800一平方米;砖瓦房屋2400一平方米;草房1900一平方米。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不过,具体补偿金额以当地政策的规定进行实施,全国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因为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金额也会存在差异。
2.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可以用于自行支配,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房屋的建筑成本价+土地的补偿。
(2)房屋成新
给被征收人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迁建安置,另外,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折旧率及重建成本价等因素,再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用于被征对象重建房屋。
(3)产权调换
由地方重新建造房屋,提供给土地被征收人,其最低的补偿标准是同区位的拆一补一。除此之外,拆迁人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及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用等。
3.拆迁补偿款计算方式
(1)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房屋成新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对于搬迁补偿款怎么开票,对方单位即被拆迁企业获得拆迁补偿款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可不开具发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该开发商所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上,可按真实合法有效凭据据实进行成本扣除。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
对于搬迁补偿款怎么开票,对方单位即被拆迁企业获得拆迁补偿款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可不开具发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该开发商所支付的房屋拆迁补偿款问题上,可按真实合法有效凭据据实进行成本扣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企业拆迁补偿款发票怎么开具
●企业拆迁补偿款发票怎么开
●企业拆迁补偿款发票怎么入账
●企业拆迁补偿款发票在哪里开
●拆迁补偿款 发票
●拆迁补偿款开具发票
●拆迁补偿费发票怎么开
●企业拆迁补偿款需要开发票吗
●拆迁补偿发票税率
●拆迁补偿款怎么开票总局答复
●企业收到搬迁补偿费时是否要开具发票
●企业收到搬迁补偿费时是否要开具发票
●企业搬迁补偿收入如何开票
●搬迁补偿费如何开发票
●企业搬迁补偿费需要上税么
●企业收到搬迁补偿款
●搬迁补偿款会计分录
●搬迁补偿收入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搬迁补偿款交所得税吗
●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
●拆迁补偿发票哪里补办,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土地拆迁补偿没有发票吗,动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设备拆迁补偿 发票,收到固定资产损坏赔偿款能开发票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河东专业拆迁补偿律师咨询,帮别人开发票对自己有影响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马良农场拆迁补偿政策,上海经侦刑事案件-虚开发票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发票找不到,动迁房发票丢了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地产拆迁补偿发票,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商业拆迁补偿开票,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款属于哪种发票品类,收到政府拆迁补偿如何开票: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事业单位拆迁补偿款可以普通发票,事业单位人员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个人拆迁补偿款需要开票,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支付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开发票,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事业单位拆迁补偿款可以普通发票,事业单位人员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个人拆迁补偿款需要开票,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支付的拆迁补偿款怎么开发票,补偿款可以开发票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电力拆迁补偿发票,收到政府拆迁补偿如何开票: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补偿发票,动迁房发票丢了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杭州拆迁补偿5亿,公司企业虚开发票怎么处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铁矿拆迁补偿多少,咨询服务费发票属于哪个大类: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装修补偿发票图片,收到政府拆迁补偿如何开票: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企业拆迁补偿款发票怎么开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汤玲夏
内容审核:侯承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