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老宅拆迁补偿视频,私自非法强拆他人老宅如何如何处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2-25 14:46:00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老宅拆迁补偿视频,私自非法强拆他人老宅如何如何处理,(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

老宅拆迁补偿视频,私自非法强拆他人老宅如何如何处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老宅拆迁补偿视频,私自非法强拆他人老宅如何如何处理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

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

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

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强拆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二、私自非法强拆他人老宅如何如何处理?

(一)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甚至酿成血案。这样的方式一是无法获得当事人想达到的争取到合理补偿的根本目的,二是可能危及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建议大家采用。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

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二)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强拆现场,是当事人事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因此,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

在摄影摄像时,当事人应注意,摄影不要靠太近,以避免摄像设备被抢夺或损毁,但摄录的画面一定要清楚,包括强拆实施过程,参与强拆的人员情况都要摄入画面。最好同时有一人近前录音,在录音中能够辨别现场人员在强拆实施过程中的身份,职责等。

视频、音频等录好后,不要轻易从原始设备中删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留在原始摄录设备上,并同时备份。

(三)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强拆现场情况复杂,背后的法律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就算有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指挥,事后也以各种借口推脱的一干二净。

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你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简单说就是有人以暴力手段侵犯你的财产权,无论是个人还是政府实施了这一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通过司

法途径都是唯一办法,如果是个人实施了这一行为,那么涉及到刑事犯罪,应该敦促警察立案调查,在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犯

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于强拆规定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三、私闯民宅拆东西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私闯民宅砸东西犯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私自拆别人家房子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私自拆除他人房屋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1、私自拆除他人房屋,在民事上属于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2、在民事责任之外,则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损失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私闯民宅拆东西是哪些罪

私闯民宅拆东西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而拒不退出或者经他人要求其退出而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一般判多久

非法侵入住宅罪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处罚是比较重的,那么为了避免陷入非法侵入住宅罪,我们需要了解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者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者破坏他人在住宅的安宁,而积极的侵入或消极的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3、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是居住权,也有人认为是住宅安宁权,目前以主张住宅安宁权较多。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自诉可以吗

1、非法侵入住宅罪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第二类自诉案件,即“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即看是否具有下列严重情形: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损毁或者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聚众闹事,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或者给他人造成极大精神伤害的;

(4)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损毁屋内设施、破坏房屋结构或者封闭他人住宅,严重影响他人居住安全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

三、私自进入别人家里算不算违法犯罪

私自进入别人家里算违法犯罪。治安管理范畴下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违反住宅使用人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而进入住宅,或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该行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关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起罚点即为拘留,故要求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必须具备较高的主观恶性和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并非只要出现了未经允许进入住宅或拒不退出的行为,都要追究治安管理中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如下:

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老宅子拆迁补偿

老宅拆迁款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农村老宅拆迁

老宅子拆迁

老宅基地拆迁补偿

老宅拆了怎么分配

拆迁老宅基地怎么补偿

老宅动迁

老住宅拆迁

老宅基地拆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山东村镇合并拆迁补偿最新,山东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扶贫搬迁房拆迁补偿政策,老房子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单位拆迁补偿应纳税,企业拆迁补偿款要交税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寿县商业拆迁补偿方案,寿县政府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汉川农村拆迁补偿,汉川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烟台芝罘区经纶街拆迁补偿,沿街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房屋家电补偿政策,房屋拆迁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析产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拆迁已经完成析产纠纷法院判决后拿判决书到拆迁指挥部分进行分户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简阳石板凳拆迁补偿,四川的省政府搬迁位置 法律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国家对公路拆迁的补偿,国家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扩建拆迁补偿,扩建的房屋能获得拆迁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龙岩拆迁政策补偿标准最新,福建龙岩征地拆迁赔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私人文物拆迁补偿,文物保护单位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城中村改造赔偿标准:今日城中村改造更新

拆迁商铺的补偿标准,商铺拆迁应该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房屋拆迁电桩怎么补偿,国家电网占地是怎么补偿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成都2022拆迁补偿标准,成都拆迁补偿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铺头村拆迁补偿方案公告,林甸拆迁地段在哪里?: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荆州农村拆迁补偿政策文件,荆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曲靖拆迁补偿多少,云南曲靖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宅拆迁款家庭内部如何分配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凤文

内容审核:北京圣运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