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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家拆迁补偿,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的具体标准和苗木果树补偿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2-04 10:30:0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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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家拆迁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梅子家拆迁补偿,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的具体标准和苗木果树补偿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梅子家拆迁补偿,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二、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这里参考2015年颁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类7200-10800元/亩。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9年政策,有效期三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

二、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的具体标准和苗木果树补偿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与果树赔偿标准相关。不同地区对果树的赔偿标准有所不同,根据湖南、四川、陕西、广东和广西的政策,果树赔偿标准在不同品种和地区之间有所差异。具体赔偿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情况制定。

法律分析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二、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这里参考2015年颁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类7200-10800元/亩。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9年政策,有效期三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在湖南省株洲市,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而在四川省江油市,幼苗补偿标准为6元/株,初果为150元/株,盛果为250元/株。在陕西省汉中市,不同果树的补偿标准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品种在90元-3600元/棵之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赔偿标准也存在差异,从3元/株到4000元/棵不等。具体的果树赔偿标准应参考各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三、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以及苗木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果树属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应当酌情给予补偿;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果树一般是按棵树赔偿的,也有按亩数补偿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而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赔偿标准,一般是由各地政府参照各自情况制定一个赔偿标准,如果想知道每棵果树赔偿多少钱,可以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补偿文件。

二、果树赔偿标准是多少?

1、湖南省株洲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苗期2000元/亩,挂果前30元/株,挂果后60元/株,零星果树苗按3元/株补偿。

2、四川省江油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2017年颁布的政策,果树的赔偿标准为:幼苗(定值3年以内)6元/株,幼树(定值3年以上)15元/株,初果(挂果3-9年)150元/株,盛果(挂果10年以上)250元/株,衰果120元/株。

3、陕西省汉中市2019年没有发布新的政策,这里参考这里参考2015年颁布的政策,政策有效期五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桃、杏、梨、葡萄、花椒、核桃、石榴、樱桃、柿子等不超过120元/棵,成片补偿最高限额为8000元/亩。

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政策,有效期5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优质水果、龙眼、荔枝等144元-3600元/棵,柿、桃、李、芒果、枇杷、杨桃、青枣、番荔枝、白榄、乌榄等品种90元-450元/棵,柑、桔、橙、柚45元-180元/棵,蕉类7200-10800元/亩。

5、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19年政策,有效期三年,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四、什么果树征地赔偿最高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国家征收土地对盛果期的果树赔偿高。这个补偿是在签了征地协议之后按下面支付: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均每株补偿600元。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5、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6、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7、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五、国家征地树木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18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2、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3、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4、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2500-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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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梅子家拆迁补偿,梅家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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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韦汐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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