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套房拆迁补偿方法,拆迁房算不算二套房,如果自已的名下本来就有一套商品房,再买一套拆迁房,并且有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就算二套房。如果首套房是拆迁房,而且被征收了,而且在拆迁的时候需要办理房屋注销登记,这样再买一套房才能算首套房。一、一房多户拆
如果自已的名下本来就有一套商品房,再买一套拆迁房,并且有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就算二套房。如果首套房是拆迁房,而且被征收了,而且在拆迁的时候需要办理房屋注销登记,这样再买一套房才能算首套房。
一、一房多户拆迁怎么安置
首先需要看是在什么性质的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还要看被拆房屋的面积大小,才能决定如何落实安置房面积和套数。如果在城市,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换的,各地政府在房屋安置办法中都规定套靠户型的办法进行产权调换,被拆房屋大于安置房面积达到一定比例就可以增加一套房进行安置,增加一套房后大于拆一还一以上的面积,可以用适当的价格来调整,确保征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补偿时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物的重置价格减折旧,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但农业人口可以享受宅基地,每户人家只能享受一块宅基地,你家如有二个农业户口本都独立门户了就可以分配两块宅基地,让你自已建房,或由村集体统一建房按户口和人口数量分配安置房面积。
二、关于房屋拆迁分割
离婚时拆迁房分割方法如下: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两套拆迁安置房算不算二套房
动迁分房要看你或者你家人的名字是否写进产权证,并且产权证上是否除动迁房外还有其他房产,如果都是的话,那么就是二套房。反之则不是。
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拆迁安置房如果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不算首套房的。
2,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有拆迁房再买一套房也是算第二套住房的,二套房的认定是根据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来确定的。
有拆迁房再买一套算不算二套的情况具体如下: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的,由于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先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认做为二套房。
因此,一套房卖掉了,但如果还有房贷等,再买房的依然会认定为二套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法律分析:动迁分房要看你或者你家人的名字是否写进产权证,并且产权证上是否除动迁房外还有其他房产,如果都是的话,那么就是二套房。反之则不是。
二套房界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
6、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法律分析:有回迁房再购买商品房是算第二套住房的,二套房的认定是根据家庭所有住房数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 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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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四套房拆迁补偿方法,拆迁四套房子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范梓晨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