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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厅拆迁补偿,政府违法拆迁怎么举报: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1-20 15:15:06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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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厅拆迁补偿,政府强制拆迁如何举报,政府强制拆迁的举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遭遇非法强拆,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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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餐厅拆迁补偿,政府强制拆迁如何举报

政府强制拆迁的举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向公安机关举报

如果遭遇非法强拆,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因此,向公安机关举报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二、向拆迁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举报

如果对拆迁行为有异议,也可以向负责拆迁的部门或其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进行举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如果认为拆迁行为不合法或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进行维权。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认为拆迁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总的来说,面对政府强制拆迁,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举报、向拆迁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举报、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二、政府违法拆迁怎么举报

遇到强拆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上级部门进行投诉控告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政府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主持拆迁的部门,应对拆迁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即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件证明拆迁合法;合理性作出解释,即说明能够拆迁的道理,如是否和房产所有人商量,是否及时就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或补偿金额向房产所有人说明并达成一致。投诉人有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县政府无法证明房产所有人另为他人,则根据事实可推定土地所有权人为房产所有人,即投诉人是合法的土地使用者和房屋所有权人,财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任何强拆都是违法的,投诉人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如果主持此次拆迁的领导不能就此次拆迁的合法性做出说明,合理性作出解释,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即行政问责。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拆迁有违规,到哪个部门投诉

拆迁有违规可以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诉,或者同级政府申诉,如果涉及贪腐现象可以向纪委和检察院报案最好向纪委举报。一般找拆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村里拆迁一般都是当地的拆迁办。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实行严格的征收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拆,未补先拆,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立项计划等硬性规定实施征收的违法,建议: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为准。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四、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多少

拆迁问题投诉电话是12369。在日常生活中,固定场所如餐厅、干洗店等超标排放噪声扰民,居民可以到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对其反映的噪声污染源进行监测,如果噪声超过国家噪声排放标准分贝的,环保部门可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损失。拆迁纠纷,被拆迁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强拆打哪个电话举报

法律分析:1、报警处理。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的强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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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韩博芷

内容审核:赵正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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