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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由谁给职工补偿,企业拆迁职工有哪些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3-19 04:12:2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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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由谁给职工补偿,企业拆迁,职工应获得何种补偿,企业拆迁需适当补偿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给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支付一年工资,不满六个月通常支付半个月工资。法律分析

企业拆迁由谁给职工补偿,企业拆迁职工有哪些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企业拆迁由谁给职工补偿,企业拆迁,职工应获得何种补偿

企业拆迁需适当补偿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给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工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支付一年工资,不满六个月通常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企业拆迁要对该企业的员工进行适当的补偿。单位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给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经济补偿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的工龄来算。每满一年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年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通常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拓展延伸

企业拆迁:保障职工权益的补偿政策探讨

企业拆迁涉及到职工权益的补偿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拆迁过程中,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偿政策。首先,职工应当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包括工资、福利待遇、退休金等。其次,对于无法继续从事原职业的职工,应提供转岗培训和就业安置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转换工作岗位。此外,还应考虑到职工的居住问题,提供住房补偿或安置安居方案。同时,要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政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综上所述,为了保障职工权益,拆迁补偿政策应综合考虑职工的经济、就业和居住等方面的需求,确保职工在拆迁过程中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结语

在企业拆迁中,职工的权益补偿问题备受关注。为保障其合法权益,需制定相应政策。职工应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包括工资、福利、退休金等。对于无法从事原职业的职工,应提供转岗培训和就业安置服务。同时,考虑职工居住问题,提供住房补偿或安置方案。加强与职工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补偿政策公正透明。综上所述,拆迁补偿政策应综合考虑职工的经济、就业和居住需求,确保公正合理的补偿和安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企业拆迁职工有哪些补偿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费用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非承租企业拆迁如何补偿关于非承租企业的拆迁补偿问题除上述应当补偿的费用之外,至少还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补偿:

1、厂房及其他不动产的征收补偿。该部分补偿标准一般由省、市政府制定,或者按照重置成新价,由双方共同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补偿费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在办案实践中,所谓的“适当”很难界定,各地相差悬殊,需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解决方案。

3、关于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是否给予补偿问题,理论界意见不一,笔者认为,应当给予补偿,并且给予的补偿不应少于出让的土地。

三、集体土地企业拆迁如何补偿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除土地相关补偿费用外的其他方面补偿费用参照上面所述。土地方面补偿费根据下面规定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企业因拆迁给员工的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由于公司被拆迁,公司想解雇这名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再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四、企业拆迁为何要对职工进行补偿

当企业面临拆迁时,那此时的职工应该如何安置或者补偿呢?如果职工愿意去别的地方上班,那一切就会万事大吉,只需要做出基本的调整和安置即可。要是职工不愿意到其他地方上班,那么面临拆迁的企业则也面临着如何补偿不愿换工作的职工。

一、公房拆迁职工怎样安置

1、这个要看是什么时候分到的单位公房的,在计划经济时代有些单位分给职工的宿舍虽然是公房,但那时属福利性质的公房,这种公房有的属政府的直管公房,有租赁协议,有的是国有企业的自管公房,产权归企业。这种情况下的公房在拆迁时,是先进行房改将地面上建筑的价值经拆迁评估卖给职工,变为私人所有,然后再与其它私有房屋一样进行补偿,因为私有房屋拆迁评估是由地面上建筑的价值和土地价值两方面组成,拆迁时多出了土地补偿及装修及其它搬迁补偿。2、如果这房子不属福利分房性质,就是单位租给你住的,或者单位也不是国有企事业,拆迁时你有其它住房是要无条件让出的,最多给搬迁补助费,或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实际居住,而又没有其它住房,拆迁时要解除租赁关系,如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另行安置住房,重新确立租赁关系。职工符合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也可以优先排号办理。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区域面临拆迁,由拆迁而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如果家庭共有的房产或者老人留下的房产面临拆迁,建议最好先在家庭成员内部进行协商,对拆迁利益的分配进行妥善安排。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更为稳妥。

二、养殖户拆迁补偿怎么规定的

一、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养殖场的禽畜圈舍、饲养人员的宿舍、养殖场的办公用房等等。附属设施则是指化粪池、遮凉棚、水井等等。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是根据评估来确定的,一般禽畜圈舍及附属设施根据建造成本价并结合成新来评估。人住的房屋如职工宿舍、办公用房等,因为具有住房属性,则要结合周边的房屋价格进行评估。不少地方也对禽畜圈舍的拆迁补偿有制定标准,比如说山东省潍坊市公布的2017年禽畜舍补偿标准为砖混或砖木结构250-350一平,简易结构70-200一平,当然,一些规模化养殖场的禽畜圈舍建造较好,甚至建设有通风、保暖等设施,这个就应当进行评估,而不应当一刀切。如果只是因环保关停,不拆除房屋和附属设施,则不涉及房屋和附属设施的补偿,但是也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先以环保的名义把养殖场关停,然后再以养殖场的建筑物涉嫌违建来拆违,从而规避拆迁补偿的行为。二、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一般来说,规模养殖场都是专业化养殖,办理了养殖证,有一些甚至是企业经营,有办理营业执照,而拆迁带来的就是生产经营的中断甚至是终止,面对这种情况,拆迁方应当基于养殖户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比如说,现在一个养殖场要拆迁,该养殖场每个月产生利润10万元,预计恢复生产需要半年,那停产停业损失就应当补偿60万元,如果是永久停产,则应当考虑到养殖场转型和职工再就业的周期来核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企业,尤其是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停产停业损失是非常重要的补偿点,但是呢,很多很多企业主往往比较重视房屋、设备设施等“硬件赔偿”,对停产停业损失等弹性空间较大的“软性补偿”重视不够,往往带来较大的损失。三、对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遇到拆迁,但是圈里生猪还没有长成、鸡还没有长大,卖不上钱,而如果因为拆迁必须要处理,那这个损失应当由拆迁方补偿给养殖户,这就是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如仔猪多少钱一头,母猪多少钱一头,种猪多少钱一头,有一头算一头,有一只算一只,清点树木,确定价格之后,算出补偿金额。四、养殖场搬迁补偿对于专业化经营的养殖场,拆迁往往不代表终止养殖,而是需要重新物色新的位置,重建养殖场继续养殖,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养殖场的社保、物品搬迁到新的场所,在搬迁过程中存在损耗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五、奖励现在很多地方拆迁,都喜欢设置各种奖励,把奖励弄的比补偿本身还要高,其目的就是为了刺激被拆迁人积极签约,尽早搬迁。但是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既要看到奖励的激励性,也要看到补偿本身的合理性。拆迁奖励根据各地的政策制定,国家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请认真了解拆迁公告等相关文件。因环境保护的原因关停或者搬迁养殖场,主要是执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很多地方,在禁养区养殖场拆迁过程中,实行查处式的惩罚性关停和搬迁,只管完成上级交来的任务,却对养殖户的利益不管不顾,这样做是违法的。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可见,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或搬迁并不是没有补偿的。每个地方的补偿方案不一样,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养殖场环评等手续过关,那会获得较高的补偿;如果不过关,则可能分文没有。

三、湖南企业拆迁职工安置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湖南企业拆迁职工安置的补偿标准有:工人在职位工作每满一年,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领一年工资补偿。不满六个月的,职工可领半个月的工资补偿。职工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市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那么可以获得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赔偿。但是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五、企业拆迁是否给职工补偿?

企业拆迁职工的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员工不愿调往新地点,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下支付半个月工资,半年但不足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愿意调往新地点,则无补偿。

法律分析

企业拆迁职工的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员工不愿意到新的地方工作的,公司以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为由,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您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以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和半年以下半个月的工资,半年但不足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员工愿意到新地方那么就没有补偿。

拓展延伸

企业拆迁对职工的补偿政策是否合理和公平?

企业拆迁对职工的补偿政策是否合理和公平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在进行企业拆迁时,职工往往会面临失业、收入减少等困境,因此,补偿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至关重要。合理的补偿政策应该考虑职工的工龄、岗位、薪资水平等因素,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补偿。同时,政府和企业应该提供就业转岗、培训等支持措施,帮助职工重新就业和实现再就业。只有在补偿政策合理、公平的基础上,才能维护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结语

合理公平的补偿政策是企业拆迁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不愿意到新地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对于愿意转岗的员工,无需补偿。然而,补偿政策应更加细致,考虑工龄、岗位、薪资等因素,以确保职工能够公正获得补偿。同时,政府和企业也应提供就业转岗和培训等支持措施,帮助职工重新就业。只有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才能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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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企业拆迁给员工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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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祁安可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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