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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违建拆除后恢复原状的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3-14 10:54:3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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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违建拆除后恢复原状的标准 ,法律分析:须视具体情况而定,违建政府部门是有权拆除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

涉外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违建拆除后恢复原状的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涉外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违建拆除后恢复原状的标准

法律分析:

须视具体情况而定,违建政府部门是有权拆除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它是这样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违建拆除后恢复原状的规定

法律分析:须视具体情况而定,违建政府部门是有权拆除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它是这样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如果是违法强拆后可否要求恢复原状

一、如果违法强拆后可否要求恢复原状?

在强拆案件的法院判例中,几乎绝大多数拆迁户的胜诉判决中,法院都会确认强拆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都不会支持“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这主要是因为拆迁户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短期内肯定要拆除,而今尽然房屋被拆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如果重建的话短期内还要拆除,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在衡量社会利益后法官基本上不会支持重建请求。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即要求恢复原状,的确是有法律依据的。

二、强拆犯法吗

一般强拆分为两种情况,强制拆除的是违法建筑和强制拆除政府需要征收的房屋。我国对于强制拆除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只要是符合其条件和程序的,都不属于违法的行为。

行政机关在做出决定之前,需要以书面的形式来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且需要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如果还要设计到金钱赔偿的,需要注明赔偿的方式和金额。行政机关在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之后当事人仍然在规定的期限之内拒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条例强制执行拆迁。

如果当事人收到催告书之后没有正当拒绝履行的义务的理由并且到了期限仍然不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决定书需要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标明强制执行的理由、方式、依据、时间等等事项。

如果在催告的期限发现当事人有任何转移财务的迹象的,行政机关都可以立刻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现在我国唯一属于合法拆迁的就是司法拆迁,任何没有经过法院行政机关做出裁决的拆迁都属于违法拆迁,是违法的行为。

三、满足合理拆迁的条件

1拆迁人已经办理合法的拆迁许可证和相关手续。

2拆迁公告通知的期限已经到期。

3被拆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

4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方调解,仍然不愿意搬迁,不听劝解的。

5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好安置和补偿的工作,被拆迁人接受之后仍然在规定的期限后拒绝搬迁并且没有正当的理由。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准备临时的安置房或者其他的周转住房,但是被拆迁人拒不接受,拆除人仍然为被拆迁人保留住房,保证被拆迁人的权益。

综上所述,强拆违法要求恢复原状一般是不可以的,法院一般是不会同意的,这是一种极大浪费时间资源的行为,所以当事人可以与拆迁者签订一个赔偿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拆迁房屋得到最大的利益。

四、确认强拆违法恢复原状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法院对拆迁户要求将被强拆房屋“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支持与否,主要是权衡两个利益,一个是将短期内必然被拆除的房屋重建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另一个则是判决恢复原装对非法强拆的预防作用。利弊权衡,还是支持将拆迁户的房屋恢复原状的判决对社会更有益,虽然短期内会造成许多社会资源浪费,但这本身就是对强拆机关的惩罚,同时拆迁部门如果知道了强拆的话还要重建,那么今后强拆案件必然大大减少,长远角度来看,判决恢复原状,更是对社会资源的保护。

一、自己土地建房被强拆怎么办

自己土地建房被强拆的话,可以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进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五、违法建筑被强拆恢复原状是合法的吗

如果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话,违法建筑被强拆恢复原状是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规定

1、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3、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4、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一、一般老家房子被强拆该怎么办

老家房子被强拆的话,可以先到公安局进行报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厂房遭受到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可以进行强制拆迁的条件: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裁决的申请。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裁决的,应当递交《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相关资料,并经行政机关审查决定受理以后,进行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第19条规定,“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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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涉外违建拆迁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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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袁延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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