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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水区拆迁补偿政策文件,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文件: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2-18 15:23:2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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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井水区拆迁补偿政策文件,农业灌溉要交水费吗

农业灌溉是需要交水费的。

农业灌溉水费的征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该条规定明确指出了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同时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这意味着,农业灌溉用水不仅需要被计量,还需要根据使用的水量来支付相应的费用。

具体到农业灌溉水费的收费标准,这会因地区和灌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灌溉用水的类型(如小Ⅱ型水库农业灌溉用水、山坪塘农业灌溉用水等)来设定不同的水费标准。此外,一些地方还会采用“超用加价”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即对超过规定水权额度的农业灌溉用水,会在现行农业水价的基础上加价收费,以此来促进农业节水。

总的来说,农业灌溉是需要交水费的,具体的水费标准则会根据地区、灌区以及用水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收费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的农业或水利部门。

二、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文件

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全国并没有统一,都是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1、海原县参考2021年9月27日发布的《海原县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执行方案》(海政办发〔2021〕87号),海原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1)扬黄自流灌区0.185元/立方米。(2)水库自流灌区0.125元/立方米。(3)机井灌区0.45元/立方米。(4)水库小扬水灌区0.385元(设备自有)/0.315元(设备政府提供)/立方米。(5)扬黄片区小型扬水0.22元/立方米。2、沙坡头区参考2021年6月2日发布的《沙坡头区引扬黄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及执行方案》(卫沙政规发〔2021〕3号),沙坡头区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1)自流灌区:沙坡头南北干渠灌域:2021年-2024年,骨干渠道0.06元/m3,末级渠系0.025元/m3;2025年,骨干渠道0.088元/m3,末级渠系0.04元/m3。七星渠灌域:末级渠系0.04元/m3。(2)扬黄灌区:南山台扬水灌区:2021年-2024年,渠道原水0.088元/m3,骨干渠道0.234元/m3,末级渠系0.036元/m3;2025年,渠道原水0.088元/m3,骨干渠道0.394元/m3,末级渠系0.036元/m3。康乐泵站:2021年起,骨干渠道0.86元/m3(从二泵站到蓄水池进口),末级渠系0.22元/m3(从蓄水池出口到田间)。黄套泵站:按原来的。碱碱湖泵站:2021年起,骨干渠道0.234元/m3,末级渠系0.036元/m3。固海扬水灌域:末级渠系0.036元/m3。(3)沿黄小高抽及其他取用水:2021年-2024年0.06元/m3,2025年0.088元/m3。3、永德县参考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永德县中型灌区农业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永德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水田水价112元/亩.年,经济作物水价56元/亩.年,水产养殖水价504元/亩.年。4、寻乌县参考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寻乌县农业用水价格方案(试行)》,寻乌县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为:灌区农业供水水价为35元/亩,其中,骨干工程水价20元/亩,末级渠系水价15元/亩。拓展资料:农业灌溉用水费由谁收缴?这要看情况,像是海原县、沙坡头区农业灌溉水费由各乡镇农民用水合作社收取,寻乌县农业用水水费由收益村组负责征收。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要看是在什么地方,地方不同、灌区不同,水费标准就不同,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至于农业灌溉用水费由谁收缴,各地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百六十二条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农民还用交水利费吗

法律分析:自来水农民是要交水费的。农村饮用水一般来自是水库、河流、湖泊、泉水、窖水或井水。在使用前,要对饮用水进行净化处理。

法律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由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水的中央直属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四、农田灌溉水费征收政策

农业灌溉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包括为探索建立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制定我县农业水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采用“超用加价”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即:农业灌溉用水超水权加价收缴水费,低于灌溉用水定额进行节水奖励。加价标准。农业用水在水权额度内按照现行农业水价计收,收支渠道不变;超过水权额度在现行农业水价基础上加价0.10元/ m,即加价水价;超过用水限额的,在加价0.1元/m_的基础上加征水资源税,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一、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及依据:1、小Ⅱ型水库农业灌溉用水水费:10 元/亩; 2、山坪塘农业灌溉用水水费:5—10 元/亩; 3、场镇生活饮用水水费:3 元/m3。二、农田灌溉水费举报方式有:1、到当地的自来水公司进行投诉,可拨打电话和前往,说明投诉原因 ,协商解决处理。2、如果自来水公司处理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可到其主管单位投诉,比如住建局。3、可直接在领导信箱和留言板进行留言投诉,在百度在输入市名称+市长信箱,要注明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和回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农田灌溉水费征收政策?

农业灌溉水费征收管理办法包括为探索建立地下水超档族雹采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农业节水,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完善农业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穗银级有关精神,制定我县农业水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采用“超用加价”的农业水价改革模式,即:农业灌溉用水超水权加价收缴水费,低于灌溉用水定额进行节水奖励。加价标准。农业用水在水权额度内按照现行农业水价计收,收支渠道不变;超过水权额度在现行农业水价基础上加价0.10元/ m,即加价水价;超过用水限额的,在加价0.1元/m_的基础上加征水资源税,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及依据:

1、小Ⅱ型水库农业灌溉用水水费:10 元/亩;

2、山坪塘农业灌溉用水水费:5—10 元/亩;

3、场镇生活饮用水水费:3 元/m3。

二、农田行帆灌溉水费举报方式有:

1、到当地的自来水公司进行投诉,可拨打电话和前往,说明投诉原因 ,协商解决处置。

2、如果自来水公司处置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可到其主管单位投诉,比如住建局。

3、可直接在领导信箱和留言板进行留言投诉,在百度在输入市名称+市长信箱,要注明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和回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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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郑博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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