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案例,蔡开凡被法院判决了吗,蔡开凡是否被法院判决,这个问题没有给出具体的信息和背景,因此无法直接回答。判决是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而是否对蔡开凡作出判决,需要具体了解他所涉及的案件情况、法院审理进程以及最终
蔡开凡是否被法院判决,这个问题没有给出具体的信息和背景,因此无法直接回答。判决是由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的,而是否对蔡开凡作出判决,需要具体了解他所涉及的案件情况、法院审理进程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
在我国,判决是由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作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法官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判决。因此,要了解蔡开凡是否被法院判决,需要查阅相关法院的判决书或联系法院进行查询。
总之,无法直接回答蔡开凡是否被法院判决的问题,需要具体了解案件情况和法院审理结果。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张凡获无期徒刑。具体案例:受害者张英(化名)的父母张仁俭、汤玉娥等待了421天。对于判决结果,他们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没有判他(张凡)死刑,几年后放出来,我们会在国内继续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出来后,我也会积极上诉。”丈夫曾购买大额保单2018年12月11日,天津警方对张凡涉嫌保险诈骗立案侦查。同年12月26日,根据证人口供记录和相关证据,泰国警方以泰国刑法第289(4、5)条蓄意谋杀、残忍伤害他人致死罪状正式控告该案嫌疑犯张凡,泰国刑法289条为死刑判决。2019年1月24日,普吉府检察院正式向普吉府法院指控犯罪嫌疑人张凡触犯泰国法律,要求判处死刑。2019年7月5日至12日,泰国普吉府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本案。在7月5日的庭审中,检方向法官提交了3份新证据,其中包括天津警方提供的受张凡高额打赏网红女主播的口供,该网红主播称,张凡共累计给她打赏40余万元。二轮庭审第6次和第7次庭审过程中,张英父母先后出庭,对张凡骗保以及天津警方提交的证据作证。庭审中,张凡对中国警方移交的证据全部予以否认,称是因遇害者家属对自己怀恨在心而伪造证据。在8月13日的庭审中,张凡交代了“犯罪经过”,并称杀害张英系因二人发生争执,在泳池内打架造成溺水死亡,否认自己是图谋骗取保险赔偿而蓄意谋杀。9月3日,在第9次庭审上,张凡全盘否定了包括警方口供记录、保单等证据的真实性等。11月8日,第10次庭审,原定当庭宣判,后因案情重大被延期至12月24日。张仁俭夫妻的泰方代理律师助理章红媛告诉记者,在法庭上,张仁俭夫妻与张凡交流的机会很少,大部分时候张凡都一言不发,张仁俭曾举着女儿的相片质问张凡,是否还记得当初他对张英做出的相伴一生的承诺,但是张凡一直非常冷淡。
2016年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连作出数份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多起案件的被告人有期徒刑。特殊的是,这一次被判刑的人,是一些法官。从背靠国徽、端坐审判席的堂堂法官,变身成为囚徒、锒铛入狱,究竟是什么让他们沦为罪犯的呢?
他们都栽在同一件事上——虚假诉讼。
这些人有的曾是年轻的书记员、法官,有的是资深的庭长、副院长……从2014年至2016年末,仅在广州两级法院被判刑的就有9案、10余人。另有一些相关人员在深圳等其他法院接受审判。此外,还有个别案件虽经判决但尚未公布。
为了防止房价快速上涨、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2010年以来,深圳、广州等地政府颁布了限购令,对购买商品房设置了一定的条件,对购房数量也作出限制,在本地已拥有两套住房者不得再购买新的住房。
然而限购令发布后,一些地方出现了为规避限购令而实施的虚假诉讼。
据检察机关披露,如在广州市的番禺区,仅限购令出台短短的两个月内,当地法院就受理房地产案件236件,其中涉及房屋买卖并涉嫌规避限购令的有68件,占新收案件量的29%。
这些涉嫌规避限购令的案件从何而来,具体如何实施,又有怎样的结果呢?
多起法官落马的案件,揭示了这一答案,也揭露出虚假诉讼的冰山一角。
兴宁法官:虚假立案违规交易数百套房
2012年4月,女子杨小霞(化名)看中了深圳市罗湖区红岗路龙园山庄的一套百万元的房子。然而,由于她不符合深圳市的购房条件,眼看买卖就要告吹。但是房屋中介公司的人却说“不怕限购令”、保证可以房产过户。
杨小霞将信将疑,随着中介人员,在深圳市房产中心旁边的茶楼里见到了梅州地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她惊奇地发现,法院工作人员竟然预先准备好了兴宁法院(2012)梅兴民二初字389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送达回证、借款协议、开庭笔录、和解协议……只要她在这些法律文书上签了名,就和原房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此,法院会以原房主欠债为名,把她看中的那套房子进行强制过户。为此,杨小霞额外多给了中介公司二万多元用于过户。
2013年,由于深圳市房地产中心一名涉案人员被捕,检察机关深入侦查,发现了类似大量虚假诉讼、由法院执行房产过户的案件。随后检察机关一步步收网,逮捕了各类涉案人员,多名涉案的法院工作人员闻讯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指控,广东省兴宁市法院龙田法庭原庭长罗峰、原副庭长罗职森伙同其他人员(另案处理),帮助不符合深圳市住房限购规定的买卖双方实现房产过户以从中牟利,采用虚假民事诉讼的方式,在龙田法庭无管辖权的情况下,对违规虚假立案,在买卖双方均未到龙田法庭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制作后续虚假的《开庭笔录》、《民事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再违反执行规定,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产中心协助进行房产过户。
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上述人等制作《民事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各115份,转移过户房产111套,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人民币665.4万余元。此外,龙田法庭在办理上述虚假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收受“好处费”21.9万元。
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罗峰、罗职森身为国家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同时,其行为还构成单位受贿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鉴于公诉机关未对二被告人所在单位提出起诉,故法院仅对二被告人的行为予以处罚。根据查明的投案自首等具体案情,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和三年六个月。
基层法院副院长深度涉案
在办理兴宁市法院龙田法庭的案件中,侦查人员发现在向龙田法庭行贿的人员当中,还包括了平远县法院的工作人员,继而又查出平远县法院上至副院长、庭长,下至执行局法官、书记员等多名工作人员。
据检方披露,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间,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张志成,律师于非林(该公司法律顾问)通过梅州市平远县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林奕芳居间介绍,与时任平远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邹阳春约定采用虚假诉讼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实现房产过户。
经查实,从2011年10月至2013年4月间,邹阳春参与办理该类虚假诉讼案件共126宗,协助转移过户房产170套,造成国家税款漏征共计1604万余元。2013年11月16日,邹阳春主动向平远县检察院投案。
据黄埔法院判决书显示,邹阳春因为参与制作了上述多宗虚假民事调解书,还曾在2013年3月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十佳调解能手并进行了奖励。
2016年11月,前文提到的张志成被终审判决帮助伪造证据罪,因其协助虚假诉讼、转移过户房产168套,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16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目前,查到的已判刑人员包括:
1.广东连平县法院隆街人民法庭原庭长赖文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韶关市仁化县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罗标,被判处5年9个月。
3.广东省兴宁市法院龙田法庭原庭长罗峰、原副庭长 罗职森,两人共同受贿,获刑均超三年
4.揭阳市榕城区法院执行局原书记员钟伟涛,被判刑5年6个月。
5.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室原副主任徐兆山,获刑两年八个月。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儒洞人民法庭原庭长陈仲潭,获刑三年九个月。
6.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法院龙村人民法庭庭长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7.广东平远县法院立案庭原庭长邹阳春,被判3年9个月。
8.广东蕉岭县人民法院蓝坊法庭、民一庭、行政庭等多名法官(具体量刑结果不明)。
最高检:将虚假诉讼与司法腐败结合严惩
针对各地出现的此类虚假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为此专门于2013年6月发出了《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査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作出明令,严防虚假诉讼,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遏制。
2016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发布通知,要求坚持把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结合起来,注重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虚假诉讼、贪赃枉法等司法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惩治力度,促进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此前涉及司法腐败的虚假诉讼中,通常有法院工作人员作出调解书这样关键的环节,因为调解书不属于法定应当公开的文书,不受社会监督,因此许多虚假诉讼借此暗藏污垢。对于涉及虚假诉讼的调解书,检察机关应当监督。
广东省法学会有关法学专家告诉记者,虚假诉讼调解书分为多种类型。其中包括:为侵吞国有资产实施的虚假诉讼,由拆迁安置补偿引起的虚假诉讼,为规避离婚时分割财产所作的虚假诉讼,以及为房产过户实施的虚假诉讼等类型。
其中,针对限购政策进行的虚假诉讼,会进一步抬高房价,形成房地产的泡沫,加剧房地产市场的风险。高房价还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类虚假诉讼,既损害了国家利益,又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鉴于在此类犯罪中,还有司法腐败问题,大大破坏了司法公信力,更应当坚决打击,从严处理。
蔡洋案发生于2012年,根据法院的判决,该案涉及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当时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蔡洋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由此可见,法院判处的刑罚在《刑法》规定的量刑幅度内。由于没有这个案件的具体证据,也难以判断是判轻了还是判重了,这个需要结合具有的案件卷宗材料来看。如果仅从法律规定的层面来看,法院的判决是没有问题的。蔡洋案主观层面的罪过也会影响到最终对他的量刑,也需要根据案件事实来予以判断。蔡洋打砸日系车辆的行为显然是不理智也是完全不值得提倡的“爱国”行为,还造成日系车辆的车主李建利重伤并五级伤残,严重伤害自己的同胞,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此案还有一个问题,蔡洋的行为可能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问题,对此法院仅认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对此有兴趣,想要进行更深入法人分析,可以试着找一下本案判决书中法院的事实认定部分的内容,以及去查找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标准。最后,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主观: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故意伤害罪判决书显然属于刑事判决书。故意伤害罪判决书被告人王某,男,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11月25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看守所。辩护人**,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诉一〔20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震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辩护人张轶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0年1月14日20时许,被告人王某妻弟严某(已判决)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同济村果园队6号隔壁杂货店附近,因认为购买的热水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调换,与杂货店店主张某发生口角。被告人王某闻讯后参与与张某的争执,嗣后,被告人王某与闻讯赶来的张某的哥哥张某战叫来的朋友孔某伟、王某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被告人王某伙同严某各持刀将被害人孔某伟、王某及围观人员被害人朱福建砍伤,致孔某伟左手掌刀砍伤伴部分肌腱神经断裂及第4、5掌骨完全性骨折,致王某左前臂砍裂创伤伴部分肌腱神经血管断裂,经法医学鉴定二人共有三处伤势构成轻伤;致朱福建左食指裂创伴伸指肌腱部分断裂及近节指骨不完全性骨折,经法医学鉴定构成轻微伤。事后,被告人王某即逃离现场。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认定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上述事实,被告人王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被害人孔某伟、王某、朱福建的陈述、同案关系人严某的供述、证人张某、张某战、严某的证言、验伤通知书、法医学鉴定书、刑事判决书、案发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伙同他人持刀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王某当庭能自愿认罪,其家属已帮助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告人王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公民。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以上就是故意伤害罪的判决书范本,仅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蓄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案例分析
●蓄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案例最新
●骗取国家拆迁款什么罪
●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案例
●骗取国家拆迁款怎么认定罪行
●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向哪个部门举报
●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
●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法律法规
●骗取拆迁补偿款构成什么罪
●骗取拆迁款的量刑
●蔡开凡被法院判决了吗是真的吗
●蔡开凡被法院判决了吗是真的吗
●蔡开凡被法院判决了吗视频
●蔡开琳简介
●蔡开冰百科
●蔡开福个人资料
●蔡开琳个人资料
●蔡开冰 个人资料
●蔡开灿介绍
●蔡开松简介
●浙江旧城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旧城改造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丽水老人公园拆迁补偿,丽水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最新宝坻农村拆迁补偿方案,天津宝坻区拆迁安置流程是什么,拆迁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商城县拆迁补偿,商城县拆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赔偿吗: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蒲阳村拆迁补偿标准,蒲城县哪个村5年内要搬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湖北天门拆迁补偿,湖北天门市拆迁安置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青岛拆迁厂房补偿新政,农村闲置房屋拆除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昌乐怎么补偿,昌乐拆迁计划 法律问题: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窄巷子拆迁补偿标准,买了一个车位有两辆车该怎么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金东集团宿舍拆迁补偿多少,金东区拆迁补偿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长春100平以上拆迁补偿,长春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款被人侵占,征地拆迁后补偿款被截留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养殖滩涂拆迁补偿标准,水域滩涂养殖征地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湖北随州拆迁补偿标准,随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清风路拆迁补偿公示,邓庄社区拆迁拆哪些地方: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标准赣州南康区,南康区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株洲空户拆迁补偿标准,湖南株洲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湖北随州拆迁补偿,湖北随州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多少,拆迁政策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单位公房拆迁后有补偿吗,单位公房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河北拆迁补偿案例图片高清,河北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蓄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案例最新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杨桐成
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