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新城拆迁补偿,招标人数不足三家怎么办,政府采购招标不足3家怎么办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到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
政府采购招标不足3家怎么办
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到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可以根据以上规定改变采购方式。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如果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延长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如果截至投标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招标采购单位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大家看完了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都知道了这个时候怎么来进行处理了吧,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已经有了明示,在经过批准之后可以进行相关的谈判等方式来进行采购,这点大家需要了解清楚。
法律分析:二次招标报名人数不够三家的,属必须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二次招标不足三家处理方法如下:1、二次招标报名人数不够三家的,属必须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不再招标;其余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二次招标,也就是第二次招标,招标通常一次成功,如果发生第二次招标也是有原因的。第二次招标是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参加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有效报价超过预算等。2次招标时大部分情况是对对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以吸引新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投标人不足3个的情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故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故二次招标投标人仍不足3个的项目,经审批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法律分析: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法律分析:按招投标法律法规,对公开招标而言不足三家是不能开标的。但对邀请招标或以工代账而言,不足三家也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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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湛诗璇
内容审核:刘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