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多久可以过户,安置房房产证下来后多久可以过户 ,法律分析:1、安置房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2、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
法律分析:
1、安置房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2、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就是说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3、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4、安置房一般不可能是集体土地,都是出让地或者是划拨地(划拨地的情况很少)。现在的拆迁都是政府行为,安置房的来源一般都是开发商,集体土地的情况很少。5、居住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但注意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1、安置房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目前的政策对安置房没有过户限制,因为安置房属于拆迁补偿范畴的房屋而不是福利房。2、集体土地一般都属于单位性质的,这种土地上的房产一般产权都是单位的。不能自由交易就是说没有完全产权,肯定没有产权证。如果有产权证,一样可以自由交易。3、只要是产权房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产权人可自由处置。4、安置房一般不可能是集体土地,都是出让地或者是划拨地(划拨地的情况很少)。现在的拆迁都是政府行为,安置房的来源一般都是开发商,集体土地的情况很少。5、居住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是可以买卖和过户的,但注意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可以,回迁房只要拿到了房产证后,就可以进行过户。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安置房可以过户。安置房属于一类特殊的房产,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申请安置房的条件是什么1、申请对象必须为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危房户和住房特困户;2、现居住的房屋不可能会产权纠纷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被鉴定为D级且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确认的;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交房以后三个月内可以办妥房产证,需要持购房合同和安置协议以及身份证等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房产证,同时需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如果是按照办证窗口的承诺领证,一般是一周左右。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二条 搬迁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拆迁补偿多久可以过户给别人
●拆迁补偿多久可以过户给子女
●拆迁补偿多久能到
●拆迁补偿多久可以过户房子
●拆迁后补偿款多久到账
●房屋拆迁补偿款多久到
●拆迁赔偿多久
●拆迁房赔偿款多久能补下来
●拆迁补偿款多久通知领钱贴吧
●拆迁补偿多久下来
●安置房房产证下来后多久可以过户
●安置房房产证下来后多久可以过户
●安置房房产证拿到多久可以交易
●安置房房产证一般多久下来
●安置房拿房产证后要多久才能过户需要多久
●安置房取得房产证多久可以过户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多久可以过户
●安置房证出来之后多久能过户
●安置房办好房产证后几年能交易
●安置房房产证拿到手多久能卖
●林地违建拆迁补偿,林地违建罚款可以不拆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全文内容,一般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南庄大市场拆迁补偿,临沂市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村子拆迁有什么补偿,2020拆农村房屋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古拆迁补偿标准,文物古建筑征收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套房拆迁有哪些补偿政策,套房拆迁怎么赔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汕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谣言,汕头拆迁补偿一平方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离婚官司,二婚的女人能否得到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兰州临时菜场拆迁补偿,菜市场拆迁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巴中拆迁补偿,巴中市拆迁户口本上的人都有赔偿吗: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衢州高铁拆迁补偿,衢江区11个村要拆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古拆迁补偿,历史古建筑征收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单位准备拆迁怎么补偿,企业征地拆迁补偿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开店拆迁补偿多少,店铺要拆迁租客有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旧改小区拆迁怎么补偿,老旧小区改造有补偿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济南无护栏拆迁补偿标准,距离家12米的高速公路出口能否申请拆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完了怎么办,村里拆迁有户口没房子怎么办: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江苏 沭阳拆迁补偿标准,江苏沭阳征地拆迁补偿多少钱,标准明细2023: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托县电厂村拆迁补偿,光伏发电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档口超市拆迁补偿,辽宁丹东郭平案怎么判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多久可以过户给子女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孔佳浩
内容审核:张曙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