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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信息公开的视频,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16 20:50:25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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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信息公开的视频,开发商征地后是否应该公开土地拍卖信息,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而开发商征地后所取得的土地,其所有权已经转移,不能自行决定是否公开土地拍卖信息。同时,开发商在征地过

拆迁补偿信息公开的视频,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拆迁补偿信息公开的视频,开发商征地后是否应该公开土地拍卖信息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出让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而开发商征地后所取得的土地,其所有权已经转移,不能自行决定是否公开土地拍卖信息。同时,开发商在征地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土地征收,并在征收过程中向受影响的群众公开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1.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出让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2.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公开拍卖。”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征收单位应当将征收方案、补偿标准及方案、征收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程序、办法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听取受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

总结:开发商征地后应当公开土地拍卖信息,确保土地出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也保护了受征收人的权益。同时,在征地过程中,开发商也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

征地补偿全国各地规定不同,要依照当地省级政府制定的征收补偿政策执行,发布公告,告知补偿项目,补偿金额、面积等情况。

从征收的内涵可见其法律特征:首先,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次,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征收是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再次,土地征收具有公益性,即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公共利益。

(一)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具体来讲就是国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征收权,土地征收本身就是政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强制性;

(二)土地征收的目的和前提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一、征收土地的流程

1、【征地情况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征地告知书》或《拟征地公告》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张贴、发布或者播出《征地告知书》的过程,应当进行摄像和录像,取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要妥善保存备查。《征地告知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2、【征地调查确认】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

3、【函告征地情况】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及时确定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并函告同级国土资源局。

4、【征地听证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并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和社保措施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告知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张贴并告知被征地农民。

5、【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报批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申请听证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涉及社会保障有关事项的,邀请劳动保障部门参加。举行听证的,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和《听证纪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当事人的意思。确有必要的,应当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放弃听证的,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拟征收土地公告出来后多久征地?

法律分析:在拟征地公告之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会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征地工作程序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四、开发商征地公告公告多久

开发商征地公告的有效期是两年。征地公告的有效期与土地征收批文的有效期一致,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批文自动失效,应当交还原土地使用者恢复使用。

一、强制征用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补偿的程序

需要经过下列程序:

1.下达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在征用土地公告下达之日起45日内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并张贴公告。

2.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部门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土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3.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4.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村的集体、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5.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清理土地和实施征收土地。

二、政府进行征地有什么流程

1、发布征地公告,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2、征询村民意见。3、实地调查与登记。4、一书四方案。5、张贴征地公告。6、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9、土地补偿登记。10、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三、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基本流程:1、征地通知书。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通知书》予以公告或者直接下发《计划征地通知书》,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被征地的用途和地点;2、征地调查确认;3、函告征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定的征用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告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4、征地听证通知书;5、组织征地听证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五、拟征收土地公告要多久才正式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正式的征征地公告期限为45天。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征地和征收有什么区别,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被征地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一、拆迁需要的流程有:1.入户调查评估2.内业计算3.制定拆迁实施方案4.申请拆迁许可证5.发布拆迁公告6.出具正式评估报告7.送达拆迁评估报告等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拆迁人必须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座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5.拆迁安置办法。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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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公告在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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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唐彤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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