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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室拆迁补偿,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06 19:42:5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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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达室拆迁补偿,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 法律问题,法律分析: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参见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法律依据: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第六条

传达室拆迁补偿,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传达室拆迁补偿,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参见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

法律依据:

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

第六条 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米,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 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 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全园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四)保健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4、16、18平方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五)晨检、接待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8、21、24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六)值班室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也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七)贮藏室全园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36、42、48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

(八)传达室全园使用面积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

(九)教工厕所全园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第八条 生活用房

(一)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主副食加工问及配餐间合计分别为54、61、67平方米,主副食库分别为15、20、30平方米,烧火间分别为8、9、10平方米。

(二)开水消毒间,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8、10、12平方米。供烧开水及餐具 毛巾、茶具等物消毒之用。

(三)炊事员休息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3、18、23平方米。,供炊事人员更衣、休息使用。

二、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参见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

法律依据: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

第六条 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米,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 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 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 全园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四)保健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4、16、18平方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五)晨检、接待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8、21、24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六)值班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也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七)贮藏室 全园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36、42、48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

(八)传达室 全园使用面积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

(九)教工厕所 全园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第八条 生活用房

(一)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主副食加工问及配餐间合计分别为54、61、67平方米,主副食库分别为15、20、30平方米,烧火间分别为8、9、10平方米。

(二)开水消毒间,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8、10、12平方米。供烧开水及餐具 毛巾、茶具等物消毒之用。

(三)炊事员休息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3、18、23平方米。,供炊事人员更衣、休息使用。

三、住宅配建幼儿园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

住宅配建幼儿园规定指的是《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必须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五条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必须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四、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标准

律师分析:

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明确规定参见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

【法律依据】:

建设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试行)》

第六条 活动及辅助用房

(一)活动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0平方米,供开展室内游戏和各种活动以及幼儿午睡、进餐之用、如寝室与活动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4平方米。

(二)卫生间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15m平方米,内设大小便槽(器)、盥洗地和淋浴池。

(三)衣帽、教具贮藏室 每班一间。使用面积9平方米,供贮藏中型教玩具、衣被鞋帽等物之用、也可兼作活动室的前室。

(四)音体活动室 全园设一个,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0、140、160平方米,供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活动之用。

第七条 办公及辅助用房

(一)办公室 全园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75、112、139平方米,包括园长室、总务财会室、教师办公室和保育员休息更衣室等。

(二)资料兼会议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22、25、30平方米,供教工查阅资料、阅览报刊、杂志,开会及对外接待之用。

(三)教具制作兼陈列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2、15、20m平方米,供制作陈列教玩具之用。

(四)保健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4、16、18平方米,供医务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工作之用。

(五)晨检、接待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8、21、24平方米,供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之用。

(六)值班室 全园设一间,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师值班住宿使用,也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七)贮藏室 全园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36、42、48平方米,供贮藏体育器具、总务用品及杂物之用。

(八)传达室 全园使用面积10平方米,供门卫人员值班及收发之用。

(九)教工厕所 全园使用面积12平方米,供教职工及外来人员使用。

第八条 生活用房

(一)厨房,包括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主副食加工问及配餐间合计分别为54、61、67平方米,主副食库分别为15、20、30平方米,烧火间分别为8、9、10平方米。

(二)开水消毒间,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8、10、12平方米。供烧开水及餐具 毛巾、茶具等物消毒之用。

(三)炊事员休息室,全国使用面积按第三条所列规模分别为13、18、23平方米。,供炊事人员更衣、休息使用。

五、住宅配建幼儿园标准是什么

律师分析:

住宅配建幼儿园规定指的是《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必须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法律依据】:

《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第五条 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必须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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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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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穆瑶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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